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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2124次    时间:2020年2月1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抚顺市技术创新研究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晓光

  副组长:马长胜、林洋、袁松、荆兆东、李会文

  成员:刘毅、孙凯、陈忠阳、谭翠萍、许日和、王樉、吕绍泽、苗宇、朱健、孙景斌、马金山、陈野、杨天佑、肖坤、谢素珍、王岚

  主要职责:领导全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工作体系,组织相关人员、调动全院技术力量做好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对紧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群工作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孙凯担任。同时,设5个工作组。

  1、计量保障组,组长孙景斌,成员由计量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担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交给的计量检定校准(含资质外项目送检)等任务,参加相关的监督检查,对各市对口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等。

  2、质检工作组,组长马金山,成员由质检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担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交给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含无资质项目外检)任务,参加相关的监督检查等。

  3、药品器械工作组,组长陈野,成员由药检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担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交给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含无资质项目外检)任务,参加相关的监督检查等。

  4、食品安全保障组,组长肖坤,成员由食检中心、粮检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担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交给的农产品、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参加相关的监督检查等。

  5、协调联络组,组长孙凯,成员由院内设机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负责与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协调全院相关机构,组织报送各种材料,承担领导小组的会务保障,承担全院后勤保障协调工作等。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各分支机构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抓好防控具体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克服麻痹思想,以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科学有效抓好防控工作。

  2.做好防控准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防控工作。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工作分工。要做好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检验设备、人员、防护用品、药品的调配工作,加强防控资金保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整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3.认真落实问责机制。对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执行不坚决或执行不到位的,要提出批评并限期改正;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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